[課程資訊] 數學系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採認辦理注意事項

by 李君柔 | 2021-02-18 22:19:44

【數學系科目抵免審查資料繳交】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受理期間為110217日起至110226止。

(注意,請於110年2月26日前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如因過晚繳交申請文件未能及時於期限前審查,請自行負責。

 

【備妥資料】備妥申請表、原修習科目成績單正本,以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課程大綱、使用教科書、上課講義、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以及其他有利瞭解原課程內容的資料。(若資料不足以辨認是否得以抵免,審查結果自行負責。)

 

【資格審查】將備妥資料送交課務M110李君柔助教或值班助教。

最遲請於110224送件,以免耽誤後續流程。

課務助教或值班助教確認學生所備資料完整後,將彙整所有審查資料後,於2月24日傳送給初審委員。

 

【初審】依據欲抵免、採認的科目,請初審委員審查。

初審方式包含:資料審查或口試。

請初審委員於申請表科目審查,同意者請填寫抵免或採認學分數。

審查完畢後請將資料擲回課務助教處。

 

【複審】初審通過後,送請數學系主任簽核。

※申請學生請於110年2月26日下午至系辦領取審查結果。於110年2月26日前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完成抵免程序。

 

其他詳情請參閱教務處網站:http://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5&Sn=97[1]

附加檔案

Endnotes:
  1. http://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5&Sn=97: http://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5&Sn=97

Source URL: https://cantor.math.ntnu.edu.tw/index.php/2021/02/18/credit-transfer-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