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李君柔 | 2021-09-14 15:22:19
【數學系科目抵免審查資料繳交】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受理期間為110年9月13日起至110年9月28日止。
(注意,請於110年9月28日前繳回教務處)如因過晚繳交申請文件未能及時於期限前審查,請自行負責。
【備妥資料】備妥抵免表(線上申請後列印)、原修習科目成績單正本,以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課程大綱、使用教科書、上課講義、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以及其他有利瞭解原課程內容的資料。(若資料不足以辨認是否得以抵免,審查結果自行負責。)
【資格審查】將備妥資料送交課務M110李君柔助教(本學期兼採「電子郵件」方式辦理)。
最遲請於110年9月24日送件,以免耽誤後續流程。
課務助教確認學生所備資料完整後,將彙整所有審查資料後,於9月24日傳送給初審委員。
【初審】依據欲抵免、採認的科目,請初審委員審查。
初審方式包含:資料審查或口試。
請初審委員於抵免申請表科目審查,同意者請填寫抵免或採認學分數。
審查完畢後請將資料擲回課務助教處。
【複審】初審通過後,送請數學系主任簽核。
※申請學生請於110年9月28日下午至系辦領取審查結果。於110年9月28日前繳回教務處完成抵免程序。
【電子郵寄流程】因應本校110-1前三週(9/22至10/12)採全面遠距授課,辦理抵免學分兼採「電子郵件」方式辦理。
將抵免申請表PDF檔、成績單掃描檔(需親筆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及其他相關附件掃描檔寄至課務李君柔助教。
成績單正本請於第四周到校後補交至註冊組/研究生教務組/公館教務組。
【研究生申請抵免學分之成績單資料檢核】
若本校研究生選擇以【電子郵寄流程】進行審核,且欲以本校(大學部)畢業生成績單申請抵免必選修課程,需另外將成績單E-MAIL寄至原畢業學系助教進行檢核
學生寄件範例:
主旨:OO學系610XXXXXX申請檢核成績單資料
內文:學系/學號/中文姓名/手機/學生申請確認原畢業學系/原畢業學號之科目代碼/科目名稱未計入畢業最低學分數
附件:成績單掃描檔(學生親筆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110-1抵免學分彈性處理措施:https://www.aa.ntnu.edu.tw/news/news.php?Sn=1117[2]
Source URL: https://cantor.math.ntnu.edu.tw/index.php/2021/09/14/credit-transfer-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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