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113-1停修辦理日期:113年10月14日(一)至112年11月22日(五)

by 李君柔 | 2024-10-16 20:12:50

►申請日程:
113年10月14日(一)至11月22日(五)23:59。
*密集課程申請停修期間訂於「第一次課程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至課程結束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止」。


►申請方式
停修校內外課程皆需於申請期間內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學生)>選課相關>歷次課程停修申請
*採全線上審核,但校外課程(含臺灣大學系統課程)須另上傳「校外教師的同意書」
*停修操作手冊(學生版)
*有關申請後取消:簽核流程中可於線上撤單,但簽核完成即無法撤單,申請停修前請多加考量,確定後再申請。


►流程:
學生線上送單→授課老師簽核<校外課程(含臺灣大學系統課程)須上傳「校外教師的同意書」>→導師簽核(停修超過3學分)→系所助教簽核→系主任/所長簽核→課務組轉入停修。
*請自行注意簽核情形至「審核完成」,若老師多日未簽核,請與老師聯繫確認,超過113年11月29日17:00未簽核完畢,視為老師或系主任/所長不同意停修申請。


►審核結果:
1.請於截止日後三個工作日後自行登入教務資訊系統(學生版)於「我的選課」(非選課清單)確認本學期停修課程記錄。
2.停修之課程於成績單欄註明「W」,其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注意事項
1.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不超過3學分為限。但情況特殊經導師、就讀系(所)主管同意者,不在此限。
2.依規定應繳交學雜(分)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雜(分)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3.本學期AI聯盟課程採紙本申請停修,113-2開放線上申請。
流程:下載學生報告書[1],填寫停修課程及原因→檢附外校授課教師同意該生停修之email通信紀錄截圖(請列印下來)→報告書經系助教、導師(如停修超過3學分)及系主任簽核→送至課務組
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收件截止日期為1131122日下午5:00


►法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

Endnotes:
  1. 學生報告書: https://www.aa.ntnu.edu.tw/zh_tw/Forms/Undergraduate/Other/%E5%9C%8B%E7%AB%8B%E8%87%BA%E7%81%A3%E5%B8%AB%E7%AF%84%E5%A4%A7%E5%AD%B8%E5%AD%B8%E7%94%9F%E5%A0%B1%E5%91%8A%E6%9B%B8Student-Report-Form-82830463

Source URL: https://cantor.math.ntnu.edu.tw/index.php/2024/10/16/withdraw-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