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

數學科能力競賽決賽

December 17-18, 2021

競賽計畫

110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數學科決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年7 月20 日臺教國屬高字第1100091017 號函辦理。

二、宗旨:加強輔導公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數學、自然學科及資訊教育,以提高學生對基礎科學及資訊研究之興趣,並藉以鼓勵學生參與校際間相互觀摩,提升科學教育品質。

三、參加對象:

(一)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年級在學之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程一年級與二、三學術學程學生(包含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取得學籍之學生;不包括外國僑民學校學生)。

(二) 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以下簡稱無學籍自學生),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複賽中選拔優勝學生代表參加決賽,其名額如下:國教署負責區22人、台北區10人、新北區8人、中投區9人、高雄區5人,總計54人。

四、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五、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六、舉辦日期: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至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

七、舉辦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數學系(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八、報名方式及日期: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繕造報名表,於110年11月27日前送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九、競賽方式及內容:

(一) 競賽賽程:如附表

(二) 競賽方式:

1.筆試:四小時【筆試(一)及筆試(二)各兩小時,請自備圓規直尺等作答文具,除幾何作圖外,請勿使用鉛筆作答,也不得使用計算器及圖表】

2.口試:六小時【就筆試(一)(二)成績前22至24名為原則參加口試,分組實施】

3.獨立研究:4小時(分組實施)

4.成果評鑑:2小時(分組實施)

5.文康聯誼:2小時

(三) 競賽命題範圍及方式:以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科教材範圍為原則,筆試部分以模擬國際數學奧林匹亞方式命題,以評測參賽者潛能。

十、評審:

(一)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15人組成命題及評審委員會,凡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之老師,如有學生參與決賽,於口試階段應迴避擔任評審委員。

(二) 競賽評分方式:由命題及評審委員會決定並於賽前公佈。

十一、獎勵:

(一) 凡參加者均由教育部發給參賽證明。

(二) 優勝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給獎狀及獎學金,獎學金給獎標準如下:

獎  別

人數

獎學金數額(每人)

備    註

第一等獎

3人

壹萬伍仟元

(一)本項獎學金以學生為發給對象。

(二)在不超過獎學金總金額前提下,得由評審委員會視競賽成績酌予調整人數(或從缺)。

第二等獎

7人

壹 萬 元

第三等獎

10人

柒仟伍佰元

(三) 獲得前三等獎學生之指導教師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給獎狀,並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酌予敘獎。

(四) 獲得前三等獎及表現優異學生得由主辦單位推薦參加國際數學、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或資優營。

十二、工作小組

計畫主持人:朱亮儒 教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兼任行政助理:李君柔 助理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劉欣怡 助理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

十三、工作進度表:略

十四、本項競賽應兼顧教育與競賽功能,決賽除競賽活動,並得由承辦單位安排專題演講、討論、文康等活動。賽程活動如需變動,得由承辦單位於賽前公告。競賽期間如因疫情因素,所有參與活動的人員得依防疫指揮中心規定,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戴上口罩,必要時得造冊專案申請為全體參賽學生、評審及工作人員注射新冠疫苗。

十五、經費:本計畫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