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程 學程簡介 教育學程申請 課程規劃 師資生榜單 教育法規宣導 中學數學教育學程(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育學程 – 數學領域數學專長)Secondary Mathematics Teacher Preparation Program 師培公告 [師培資訊] 110學年度中等教程甄選,說明會於2/24,25辦理,申請自3/2-18截止 2021-02-08[師培資訊] 110學年度中等資優教育學程甄選,自3/2-18截止 2021-02-08[師培資訊] 110教師資格考試申請暫准報考,至2/26截止 2021-02-05[師培資訊] 109-2師資生自主學習社群開放申請,至2/26下午5:00截止 2021-01-26[師培資訊] 公告本系108學年度第二階段師資生錄取名單 2021-01-14<<1...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學程簡介 本系於民國35年成立之初以培育中學數學師資為主要目標,除職前教師之培育,於民國62年開辦中學數學教師暑期進修班,協助在職中學數學教師提升教學專業知能,該班於民國88年改為教學碩士班,實際授予中學教師碩士學位。隨著本系在國際數學教育社群所扮演的角色日益加重,並延續本系培育職前教師與促進在職教師專業成長的傳統,本系於民國103年成立數學教育中心,並於105年升格為校級中心。 基於本系的優勢,所規劃的中學數學師資培育課程亦相當具有特色。首先,在教育專門課程26學分中,除了教育部規範各任教科目所需一般性的教育課程之外,本系特別開設結合數學與教育的課程,包含數學適性發展、數學探究與實作、教學評量、教學媒體與運用、課程發展與設計、數學教材教法、數學教學實習等等。其次,在數學專門課程44學分中,除了數學系必修的核心課程之外,特別開設從高等數學觀點看中學數學,以及強調素養導向與科技融入的課程,例如,數學教學解題、數學史、高等幾何、數學活動與思維、程式設計等。 臺灣歷來各次中學數學課綱發展、教科書編輯與審查,本系教授在從事學術研究的本職外,仍責無旁貸地受邀參與,本系畢業校友亦遍布全國各中學,本系對於臺灣中學數學教育的發展貢獻與影響實居全臺領導地位,有心成為中學數學教師者實應以進入本系就讀為第一志願。 教育學程申請 公費生: 入學前即取得師資培育公費生資格者可修習教育學程。一階生: 於大一下學期,從大一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排名前70%(約60名)者擇優甄選為一階生(可於大二上學期預修教育專業課程)。甄選規定請見本系師資培育生甄選作業要點。二階生: 於在大二上學期時,從一階生中再擇優甄選,成為正式師培生(甄選名額至多為該屆入學新生人數的40%(約35名,可不足額錄取)。甄選規定請見本系師資培育生甄選作業要點。教程生: 本系未能錄取二階生者、本系轉學生、他系學生、本系與他系研究生等,可經由本校師培學院甄選中等教育學程的管道成為正式師資生。請詳見師培網頁說明。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id=199 課程規劃 中學數學職前教師教育學程內容包含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數學專門課程三部分。取得大學畢業證書者即視同完成普通課程。至於教育專業課程與數學專門課程的內容則視師資生資格生效的年度決定適用的版本。公費生與二階生以入學的年度為師資生資格生效年度,教程生以師培學院甄選簡章所載年度為生效年度。各版本的教育專業課程詳見以下師培網頁。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id=268各版本的數學專門課程詳見以下師培網頁。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id=270#2b667f 以下為教育專業課程中之必修: 數學教材教法(教) 數學教學實習(一)(教) 數學教學實習(二)(教) 以下為教育專業課程中之必選,且必須為本系教師所開設: 數學適性教學(教) 數學探究與實作(教) 學習評量(教) 教學媒體與運用(教) 課程發展與設計(教) 教育專業課程的選課限制: 前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未達2.44者不得選教育專業課程。數學教材教法、數學教學實習(一)、數學教學實習(二):選課當時已取得的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或同時修習的教育專業課程學分累計達12學分。擋修:「數學教學實習(一)」:需先取得「學習評量」與「教學媒體與運用」學分,或者於同一學期選課。「數學教學實習(二)」:(1) 需先取得「數學教學實習(一)」學分。(2) 需先取得「課程發展與設計」學分,或者於同一學期選課。 數學教育專業課程建議選課順序: 階段開課時段固定開課時段不定第1學期(大二上)數學適性教學教學媒體與運用學習評量第2學期(大二下)數學探究與實作第3學期(大三上)數學教材教法第4學期(大三下)課程發展與設計第5學期(大四上)數學教學實習(一)第6學期(大四下)數學教學實習(二)註: 適用106課綱者,若修習「數學適性教學」,可申請採認為「數學學習心理學」。若修習「數學探究與實作」,可申請採認為「數學概念發展」。 師資生榜單 師培生年度一階生二階生甲案公費生乙 案 公 費 生 卓獎生/師獎生特殊績優表現 師資生外加 師資生登記修習生教程生 105略 榜單榜單無榜單無榜單無略106略榜單榜單略無榜單榜單無榜單107略榜單榜單略無 無 無 無 榜單108略榜單無108-2生效無無無108-1榜單109榜單榜單無109-1生效(1) 109-1生效(2)無榜單榜單109-1榜單110榜單榜單無110-1生效(1) 110-1生效(2) 110-2生效無榜單榜單110-1榜單111榜單榜單榜單111-1生效(110-1甄選) 111-1生效(110-2甄選)無榜單無無榜單112榜單112-1生效(111-2甄選)榜單榜單榜單112-1榜單113113-1生效(112-2甄選) 註:師培生年度決定應適用的課綱版本,請務必確認所屬師培生年度,認定方式如下:1. 一階生、二階生、甲案公費生、卓獎生、特殊績優表現師資生、外加師資生、登記修習生: 以大一入學年度認定。2. 教程生: 以招生簡章年度認定。3. 乙案公費生: 通常以招生簡章中教育部核定年度認定,但若分發學校要求採用特定年度之課綱,從契約之規定。 教育法規宣導 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作業要點(110年度起適用) 教師資格考試素養導向範例試題(110年起適用) 教師資格考試新增「綜合題」題型,自110年起實施 第一張教師證相關學分,畢業前如未修畢,畢業後不得補修 外系師資生與加科登記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注意事項 外系師資生需取得本系輔系或雙主修證明文件 公費生受領公費期間不得擔任正式或代理教師 師資生在學期間修習第二專長專門課程得預先申請適用版本 大陸地區修習之學分不得採認為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