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超修不足申請、二一選課輔導期限為9/29(二)

超修不足申請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

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除應屆畢業年級不得少於九學分外, 各年級均不得少於十六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七學分。但若因特殊情況, 經系主任核可者,得不受前規定所限所選學分數低於前項規定或於加退選截止日仍未依規定選課者,應予休學。

請於加退選階段後,於校務行政系統/教務相關系統/教務資訊系統/我的選課/列印學生選課清單簽名後,於9/29(二)前繳交到M108系所辦公室值班助教處即可。


二一選課輔導新規定:

依據本校學生學習輔導實施要點:前一學期不及格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之學生,需填寫學生選課暨學習輔導紀錄表,確實讓系上學術導師輔導其選課。
依據本系106學年度第三次及第四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本系前一學期二一學生皆須繳交選課輔導紀錄表。若未繳交者,下一學期選課皆須以取得授權碼的方式選課。
ex:106-2被二一,107-1應該要交選課輔導紀錄表,若未繳交者,107-2將只能用授權碼選課(無論107-1是否被二一)。

前一學期被二一的學生,請和專責導師索取輔導紀錄表並面談後,帶著選課清單及輔導紀錄表自行和學術導師進行面談並簽名
皆完成後於9/29(二)繳交到M108系所辦公室值班助教處即可。

友善列印

Close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