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成為師資培育生之109學年度入學之一年級新生,歡迎以特殊績優表現管道提出申請。
「特殊績優表現」,係指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之各項競賽或比賽,包括技藝(能)類、運動類、科學類、人文類、音樂類或藝術類等六類,獲得前三名(等)個人或團體獎項,且持有獲獎證明者。
109學年度入學之一年級新生若符合上述條件,且有意願成為師資培育生者,請依規定檢附申請書、獎項證明文件、及高中(職)畢業證書,於11月30日17:00前交給朱啓台助教。
甄審作業規定(含申請書)請至師培學院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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