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數學系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採認辦理注意事項

【數學系科目抵免審查資料繳交】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受理期間為110913日起至110928止。

(注意,請於110年9月28日前繳回教務處)如因過晚繳交申請文件未能及時於期限前審查,請自行負責。

 

【備妥資料】備妥抵免表(線上申請後列印)、原修習科目成績單正本,以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課程大綱、使用教科書、上課講義、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以及其他有利瞭解原課程內容的資料。(若資料不足以辨認是否得以抵免,審查結果自行負責。)

 

【資格審查】將備妥資料送交課務M110李君柔助教(本學期兼採「電子郵件」方式辦理)。

最遲請於110924送件,以免耽誤後續流程。

課務助教確認學生所備資料完整後,將彙整所有審查資料後,於9月24日傳送給初審委員。

 

【初審】依據欲抵免、採認的科目,請初審委員審查。

初審方式包含:資料審查或口試。

請初審委員於抵免申請表科目審查,同意者請填寫抵免或採認學分數。

審查完畢後請將資料擲回課務助教處。

 

【複審】初審通過後,送請數學系主任簽核。

※申請學生請於110年9月28日下午至系辦領取審查結果。於110年9月28日前繳回教務處完成抵免程序。

 

【電子郵寄流程】因應本校110-1前三週(9/22至10/12)採全面遠距授課,辦理抵免學分兼採「電子郵件」方式辦理。

將抵免申請表PDF檔、成績單掃描檔(需親筆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及其他相關附件掃描檔寄至課務李君柔助教。

成績單正本請於第四周到校後補交至註冊組/研究生教務組/公館教務組。

 

【研究生申請抵免學分之成績單資料檢核】

若本校研究生選擇以【電子郵寄流程】進行審核,且欲以本校(大學部)畢業生成績單申請抵免必選修課程,需另外將成績單E-MAIL寄至原畢業學系助教進行檢核

學生寄件範例:
主旨:OO學系610XXXXXX申請檢核成績單資料
內文:學系/學號/中文姓名/手機/學生申請確認畢業學系/畢業學號之科目代碼/科目名稱未計入畢業最低學分數
附件:成績單掃描檔(學生親筆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其他詳情請參閱教務處網站:http://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5&Sn=97

110-1抵免學分彈性處理措施:https://www.aa.ntnu.edu.tw/news/news.php?Sn=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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