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資訊] 公費生甄選大四升碩一資格補充說明

為鼓勵大四應屆畢業生修讀本系碩士班,公費生甄選資格包含本學期就讀大四且錄取本系111學年度碩士班者。

由於原簡章並未敘明於110-2提前就讀碩士班,或者於大學畢業時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此二情況是否符合甄選資格;為避免爭議,110.12.6修訂簡章,將前述二情況列入碩士級培育資格之第一款第(五)項。

惟於大學畢業時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之同學應知悉其不再具備師資生身份而無法修習中等教程之科目,若因此於公費受領期間無法達成最低修課學期數(4學期)與最低修課學分數(平均每學期6學分),仍以大學畢業前不完成中等教程並申請於碩士班繼續保有中等教程師資生身份為宜。

對於以上說明若有任何疑問,請至M101詢問朱助教。

友善列印

Close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