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系科目抵免審查資料繳交】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受理期間為112年2月13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
(注意,請於112年2月24日前繳回教務處)如因過晚繳交申請文件未能及時於期限前審查,請自行負責。
【備妥資料】備妥抵免表(線上申請後列印)、原修習科目成績單正本,以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課程大綱、使用教科書、上課講義、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以及其他有利瞭解原課程內容的資料。(若資料不足以辨認是否得以抵免,審查結果自行負責。)
【資格審查】將備妥資料送交課務M103李君柔助教。
最遲請於112年2月22日送件,以免耽誤後續流程。
課務助教確認學生所備資料完整後,將彙整所有審查資料後,於2月22日傳送給初審委員。
【初審】依據欲抵免、採認的科目,請初審委員審查。
初審方式包含:資料審查或口試。
請初審委員於抵免申請表科目審查,同意者請填寫抵免或採認學分數。
審查完畢後請將資料擲回課務助教處。
【複審】初審通過後,送請數學系主任簽核。
※申請學生請於112年2月24日至M103領取審查結果,並於112年2月24日前繳回教務處完成抵免程序。
相關規定及系統操作SOP請參閱註冊組網頁https://www.aa.ntnu.edu.tw/zh_tw/Registry/CreditTransfer/CreditTransfer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