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數學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採認辦理注意事項

【數學系科目抵免審查資料繳交】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受理期間為113826日起至11396止。

(注意,請於113年9月6日前繳回教務處)如因過晚繳交申請文件未能及時於期限前審查,請自行負責。

 

【備妥資料】備妥抵免表(線上申請後列印)、原修習科目成績單正本,以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課程大綱、上課講義、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使用教科書,以及其他有利瞭解原課程內容的資料。(若資料不足以辨認是否得以抵免,審查結果自行負責。)

 

【資格審查】將備妥資料送交課務M103李君柔助教。

最遲請於11393送件,以免耽誤後續流程。

課務助教確認學生所備資料完整後,將彙整所有審查資料後,於9月4日傳送給初審委員。

 

【初審】依據欲抵免、採認的科目,請初審委員審查。

初審方式包含:資料審查或口試。

請初審委員於抵免申請表科目審查,同意者請填寫抵免或採認學分數。

審查完畢後請將資料擲回課務助教處。

 

【複審】初審通過後,送請數學系主任簽核。

※申請學生請於113年9月6日至M103領取審查結果,並於113年9月6日前繳回教務處完成抵免程序。

 

有關抵免詳細規定,請參閱下列網頁:

學士班學分抵免(學士班請洽註冊組02-77491077):https://reurl.cc/Y8VRon

研究生學分抵免(研究生請洽研教組02-77491107):https://reurl.cc/EG4LNK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請洽師培課程組02-77491232):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t=news&id=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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