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申請表【數學系科目抵免審查資料繳交】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受理期間為109年9月7日起至109年9月18日止。
(注意,請於109年9月18日前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如因過晚繳交申請文件未能及時於期限前審查,請自行負責。
【備妥資料】備妥申請表、原修習科目成績單正本,以及有助審查之資料。
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課程大綱、使用教科書、上課講義、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以及其他有利瞭解原課程內容的資料。(若資料不足以辨認是否得以抵免,審查結果自行負責。)
【資格審查】將備妥資料送交課務M102莊雲閔助教或值班助教。
最遲請於109年9月16日送件,以免耽誤後續流程。
課務助教或值班助教確認學生所備資料完整後,將彙整所有審查資料後,於9月16日傳送給初審委員。
【初審】依據欲抵免、採認的科目,請初審委員審查。
初審方式包含:資料審查或口試。
請初審委員於申請表科目審查,同意者請填寫抵免或採認學分數。
審查完畢後請將資料擲回課務助教處。
【複審】初審通過後,送請數學系主任簽核。
※申請學生請於109年9月18日下午至系辦領取審查結果。於109年9月18日前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完成抵免程序。
其他詳情請參閱教務處網站:http://www.aa.ntnu.edu.tw/4intro/super_pages.php?ID=4intro5&Sn=97抵免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