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公告] 110年度第2期「推動國際合作交流補助」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1.  110年度第2期「推動國際合作交流補助」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0年4月30日(星期五)截止。本期以補助110年7月至110年12月赴外為原則,本案預計110年6月底公告核定結果。

  2. 補助對象:本校各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等學術單位。獲補助學生應為本校正式學籍之一般生,不包括在職專班學生。計畫主持人必須實際參與計畫行程,且參與學生人數須達5人以上。

  3. 相關訊息及申請表件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頁,可於最新消息「獎助計畫」網址:https://reurl.cc/nnxQEX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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