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111學年度第2學期「傑出教學助理遴選」至9月18日截止

申請資格:

  1. 111學年度第2學期曾擔任過本校僱傭型教學助理,且112-1學期具在校生身分者皆可參選。
  2.  111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課程表現評鑑分數達4.0分(含)以上且5人(含)以上填答者

申請時間:112年9月4日(星期一)起至9月18日(星期一)止受理申請。

申請人請於期限內向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並繳交申請書與其授課教師之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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